為規范慈善募捐活動,做好慈善活動的監督檢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現對在我區范圍內面向社會公眾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含投放舊衣回收箱,以下簡稱“公開募捐”)的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一、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
依法登記滿二年且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或者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基金會和社會團體。
二、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方式
1.在公共場所設置募捐箱;
2.舉辦面向社會公眾的義演、義賽、義賣、義展、慈善晚會等;
3.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募捐信息;
4.其他公開募捐方式。
三、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有關要求
1.對于已在永定區域內(含城區、各鄉鎮的公共場所及居民小區)開展公開募捐活動且在永定區民政局登記的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有關組織,可以繼續開展募捐活動。
2.對于在永定區民政局管轄區域外登記的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需要在永定區范圍內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應當在公開募捐活動十日前,向永定區民政局備案,并提交募捐方案、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復印件、在永定區域內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的情況說明等有關材料。
3.對于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與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合作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應當依法簽訂書面協議,并使用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名義開展公開募捐活動。
4.對于已在永定區域內開展公開募捐活動且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有關組織和個人應立即停止公開募捐活動,并于2022年4月10日前撤離有關募捐活動載體(舊衣回收箱等),逾期拒不撤離的由轄區鄉鎮(街道)聯合民政部門、城市管理部門予以強制移除并沒收有關活動載體。
5.因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涉及公共安全、公開秩序、消防等事項,請有關組織和個人到相關部門履行有關批準手續。
6.慈善組織如果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的,應當到永定區民政局指定慈善信息平臺辦理有關募捐信息的發布。
7.如果在鄉鎮轄區內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募捐主體應當提交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及履行有關報批手續等有關材料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備。
8.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對于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有關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經永定區民政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募捐活動后拒不執行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101條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特此公告
龍巖市永定區民政局
龍巖市永定區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22日